合格考生确定
经过专业评委考评与测试,我校将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艺术类要求的比例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并于4月初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及部门微信平台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名信息上网查询。
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以 吉林大学 珠海学院正式公布的2018年招生章程为准。详细可届时关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及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756-7626296、13417778855苗老师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756-762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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